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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进入正式实施阶

17日上午,记者从连云港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领导小组(扩大)会议上获悉,我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进入正式实施阶段。全市上下将明确各单位具体职责,促进各方工作衔接有序,保护城市文脉,传承历史文化,彰显城市特色,形成推进“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”建设合力,从而打造出一张充满文化底蕴的“城市名片”。按照规划实施方案,我市有望在2022年12月底前跻身国家历史文化名城。

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衡量城市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标尺,是集中体现历史底蕴、承载文化内涵、展示城市精神的最好城市名片。据悉,目前,全国共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33座,江苏省有13座(含3个县级市)。在我省地级市中,只有连云港、盐城、宿迁还不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。而在全国首批14个沿海开放城市中,只有大连、连云港尚未入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。可以说,没有跻身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行列,已成为我市城市发展中的一个遗憾。

根据国务院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》的规定,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主要条件可以概括为四条:保存文物特别丰富;历史建筑集中成片;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;历史上曾作为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交通中心及军事要地,或者在近现代发生重要历史事件,或者传统产业、历史上建设的重大工程对地区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,或者集中反映地区建筑文化特色、民族特色。其中,对历史文化街区的要求,一般不低于两条,每条占地面积不低于一公顷,且街区两侧的原始建筑面积超过街区建筑总面积的60%。